捐个肾脏怎样
我们知道,人的一对肾脏就是通过排尿,担负着身体很大部分的“排污”任务,因而具有维持生命的重要作用。当它们由于种种原因遭到破坏,不能正常履行“排污”任务时,我们的机体就会因有害物质的堆积而中毒,即人们通常所说的“尿中毒”,医学上称为“尿毒症”,是威胁生命的严重状态。
我们知道,人的一对肾脏就是通过排尿,担负着身体很大部分的“排污”任务,因而具有维持生命的重要作用。当它们由于种种原因遭到破坏,不能正常履行“排污”任务时,我们的机体就会因有害物质的堆积而中毒,即人们通常所说的“尿中毒”,医学上称为“尿毒症”,是威胁生命的严重状态。应用人工肾进行血液透析,就是使用这种专门仪器来代替肾脏,清除血液中的废料,以保护病人,使他们不致发生“尿中毒”。但是,这种办法毕竟不是长久之计,因为它只能暂时代替肾脏的功能,而并不能改善肾脏被破坏的状态,所以必须长期反复进行,病人开销很大;有时还可能产生其他合并症,给病人带来危害。可见,人工肾并非挽救病人生命的根本办法。
其实,治疗肾功能衰竭还有一个比较理想的办法,那就是肾移植。肾移植是给病人另外装上一个健康的肾脏,以代替被破坏的肾脏。目前,我国已经有成千上万的肾功能障碍病人接受了肾移植治疗,他们大都生活得很好,不少人还恢复了正常工作。同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一样,我国也已将肾移植列为常规治疗手段,有效地挽救了大量肾功能衰竭的病人。在这里,我们要向那些慷慨捐赠自己肾脏的人们,致以深深的敬意,是他们用自己高尚的爱心,为病人带来了第二次生命。
也曾有人关切的询问,如果捐出一个肾脏,对健康是否会有很大的损害呢?
我们的机体真是非常奇妙的,它早就为“万一”作好了充分的准备。我们都有一对肾脏,共同承担着“排污”的任务。但在日常生活中,它们并没有、也不需要全力以赴地工作,实际上只有一部分肾组织参与工作,另外一部分则处于休整状态,它们轮流交替地担负着繁重的“排污”任务。因此,当一个肾脏被切除时,另一个健康肾脏就会通过努力工作而逐步肥大起来,就像运动员通过体育锻炼使肌肉特别发达一样,可以承担更多、更重的工作。这时,起着滤毒作用的千千万万个肾小球,就会加大滤过率,并能够完成原来由两个肾脏负担的全部正常工作量,从而维持着机体的健康,不致发生肾功能障碍。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。所以,在必要的时候,捐出一个肾脏,可以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。所谓“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”,实在是值得提倡和推崇的义举,何乐而不为呢?
当然,肾移植是要具备一定先决条件的,并不是张三李四之间都可以任意进行。首先是捐肾者与受肾者之间的血型、组织型等条件必须符合移植的要求;其次是捐肾者的健康状况必须良好,他的肾脏功能必须正常。因此,最常见的捐肾者,大多是病人的健康父母或兄弟姐妹,这不仅是出于亲情,而且也因为他们与病人之间的遗传因素和免疫学条件,常常是互相符合的。
那么,怎样才能获得合适的肾脏呢?世界上有些国家和地区,为了储备供移植所需的肾脏,成立了器官移植中心,以便在遇有机会时(如因交通事故等不幸死亡,而生前又志愿捐赠器官者),收集可用于移植的各种器官,经过一定处理后,保存在专门的器官库内备用。同时将检查资料储存于计算机系统内,一旦需要时,便可通过计算机网络联系,向需要者提供相应的器官。但是,这样的器官来源毕竟是有限的,远远不能满足病人的需求,这是当前器官移植工作面临的最大障碍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欧洲的一些国家如德国、英国、荷兰、瑞典等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,只要死者生前志愿或家属同意,就可取用死者的器官救助他人。奥地利、西班牙等国则规定,只要死者在生前未提出书面反对,就允许利用他的器官进行移植,家属无权反对。又如,有的地方按照当地居民意见,在身份证、驾驶执照或护照等身份证件中,明确注明愿意或拒绝贡献自身器官供作器官移植。一旦遇到意外死亡,就可按规定执行。不过,令人十分遗憾的是,目前自愿贡献器官的志愿者人数在逐年下降。在我们国家,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办法或规定,器官来源也就更加困难。
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,有关专家正在设法研究,运用“转基因动物”的器官来代替人类器官,进行器官移植。简单地说,就是运用人类遗传基因来转换动物基因,从而在动物体内仿制人类器官。这项研究一旦成功,器官来源的问题即可迎刃而解。人们正在拭目以待呢。
其实,治疗肾功能衰竭还有一个比较理想的办法,那就是肾移植。肾移植是给病人另外装上一个健康的肾脏,以代替被破坏的肾脏。目前,我国已经有成千上万的肾功能障碍病人接受了肾移植治疗,他们大都生活得很好,不少人还恢复了正常工作。同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一样,我国也已将肾移植列为常规治疗手段,有效地挽救了大量肾功能衰竭的病人。在这里,我们要向那些慷慨捐赠自己肾脏的人们,致以深深的敬意,是他们用自己高尚的爱心,为病人带来了第二次生命。
也曾有人关切的询问,如果捐出一个肾脏,对健康是否会有很大的损害呢?
我们的机体真是非常奇妙的,它早就为“万一”作好了充分的准备。我们都有一对肾脏,共同承担着“排污”的任务。但在日常生活中,它们并没有、也不需要全力以赴地工作,实际上只有一部分肾组织参与工作,另外一部分则处于休整状态,它们轮流交替地担负着繁重的“排污”任务。因此,当一个肾脏被切除时,另一个健康肾脏就会通过努力工作而逐步肥大起来,就像运动员通过体育锻炼使肌肉特别发达一样,可以承担更多、更重的工作。这时,起着滤毒作用的千千万万个肾小球,就会加大滤过率,并能够完成原来由两个肾脏负担的全部正常工作量,从而维持着机体的健康,不致发生肾功能障碍。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。所以,在必要的时候,捐出一个肾脏,可以挽救另一个人的生命。所谓“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”,实在是值得提倡和推崇的义举,何乐而不为呢?
当然,肾移植是要具备一定先决条件的,并不是张三李四之间都可以任意进行。首先是捐肾者与受肾者之间的血型、组织型等条件必须符合移植的要求;其次是捐肾者的健康状况必须良好,他的肾脏功能必须正常。因此,最常见的捐肾者,大多是病人的健康父母或兄弟姐妹,这不仅是出于亲情,而且也因为他们与病人之间的遗传因素和免疫学条件,常常是互相符合的。
那么,怎样才能获得合适的肾脏呢?世界上有些国家和地区,为了储备供移植所需的肾脏,成立了器官移植中心,以便在遇有机会时(如因交通事故等不幸死亡,而生前又志愿捐赠器官者),收集可用于移植的各种器官,经过一定处理后,保存在专门的器官库内备用。同时将检查资料储存于计算机系统内,一旦需要时,便可通过计算机网络联系,向需要者提供相应的器官。但是,这样的器官来源毕竟是有限的,远远不能满足病人的需求,这是当前器官移植工作面临的最大障碍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欧洲的一些国家如德国、英国、荷兰、瑞典等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,只要死者生前志愿或家属同意,就可取用死者的器官救助他人。奥地利、西班牙等国则规定,只要死者在生前未提出书面反对,就允许利用他的器官进行移植,家属无权反对。又如,有的地方按照当地居民意见,在身份证、驾驶执照或护照等身份证件中,明确注明愿意或拒绝贡献自身器官供作器官移植。一旦遇到意外死亡,就可按规定执行。不过,令人十分遗憾的是,目前自愿贡献器官的志愿者人数在逐年下降。在我们国家,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办法或规定,器官来源也就更加困难。
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,有关专家正在设法研究,运用“转基因动物”的器官来代替人类器官,进行器官移植。简单地说,就是运用人类遗传基因来转换动物基因,从而在动物体内仿制人类器官。这项研究一旦成功,器官来源的问题即可迎刃而解。人们正在拭目以待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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